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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年05月24日   作者:杨增品   来源:武定县水务局    点击:[]

2023年6月12日—28日,云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楚雄州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月18日对武定县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反馈问题武定县认真研究落实整改,2024年1月底已整改完毕,现对武定县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67-26:2022年武定县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下降。与2021年相比,武定县石门坎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下降。高桥镇铁厂水库、环州乡石窝水库、猫街镇石板水库、白路镇平地水库、田心乡发块水库等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小石桥水库(武定县)水质为V类;

牵头单位:武定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整改目标:持续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类标识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监管执法和信息公开,落实风险预警和风险防控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对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查找水源保护区存在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及时销号清零。

2.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多方争取资金实施水源地封闭治理工程和水源地保护项目工程,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源地的水量水质达标建设、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等治理水平。

3.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发现数据异常,及时反馈乡镇并提出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4.压实水源地环境保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健全完善水源水库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覆盖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推广农业、养殖业科学技术,实行清洁种植、清洁养殖,减少化肥、农药实施用量,合理控制养殖业污水排放,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加大综合执法力度,结合武定县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及周边非法排污、采砂、占用水域和岸线资源、堆放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库区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采取标语、会议、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库区周边群众共同参与到水源地保护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杜绝破坏水源地保护的一切活动。

反馈问题67-61:楚雄州武定县在饮用水水源地建设方面系统长远考虑不够,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分类使用、强化监管上下功夫不够。

牵头单位:武定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整改目标:全面排查集中式水源地保护环境问题,依法依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前

整改情况:

1.2023年12月前对全州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2024年1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2.加强水源保护区监管。落实常态化水源地监管机制,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标志设置、隔离防护、环境问题整治、监控能力建设、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水源地值班值守、日常巡查制度,采取定期巡查和突击巡查相结合、重点巡查和全覆盖巡查相结合、日常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多种执法方式相结合,不断提高巡查的深度、广度和力度,确保巡查工作不断档、无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坚决杜绝毁林种地等破坏水源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全面压实水源地库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4.持续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管,定期进行水源地水质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

反馈问题67-66:武定县按要求划定16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后,日常保护管理不到位,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突出。武定县部分乡镇级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日常管理缺失,水源地划而不管。武定县高桥镇饮用水水源地监管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武定县高桥镇饮用水水源地铁厂水库长约7公里的一级保护区围栏,被人为损坏的部位就达60余处。一级保护区内人类活动频繁,管理人员对放牧、钓鱼、捕鱼、野炊、露营等行为视而不见。2022年铁厂水库水质较2021年相比由III类下降为IV类。

牵头单位:武定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武定分局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依法依规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监管,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整改情况:

1.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排查武定县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及时修复和加固保护区隔离设施。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铁厂水库、螃蟹箐水库保护区范围内人为损坏围栏修复。

2.规范库区管理,取缔螃蟹箐水库生态养鱼行为。2023年7月底前与承包人解除已签订的养鱼协议,拆除网箱,全面清理保护区内的酒糟及各类白色垃圾。

3.加强日常监管,采用“人防+技防”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安排专人定期、不定期巡护检查,坚决杜绝垂钓、露营、野炊行为。

4.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水源地值班值守、日常巡查制度,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全面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严厉打击破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标语、会议、宣传单、广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库区周边群众共同参与到水源地保护中来,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格局,杜绝破坏水源地保护地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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