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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发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公告

日期:2023年12月07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点击:[]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规范要求,武定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2.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武定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3年12月1日

附件1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二、主管部门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三、实施机关

县级行政审批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五、子项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000139014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000139014000】

4.设定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

5.实施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

6.监管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

7.实施机关:各县市行政审批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出版物零售业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社会组织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改革方式:

6.具体改革举措

即时办理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依法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2)将行政许可实施及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纳入小范围、有重点工作专项检查;

(3)通过工作服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报给所在地县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申请书;

(2)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营业执照;

(5)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审批表。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01年10月25日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企业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县级新闻出版出版主管部门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省级新闻出版局对填报《承诺书》的单位如果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正,当场准予许可,向申请单位发放《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同时制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4.承诺审批时限:即时办理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普通许可

2.审批结果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本经营场所内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营业执照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新闻出版(版权)局

十五、备注

附件2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二、主管部门

各县市电影主管部门

三、实施机关

各县市行政审批局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子项: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530199015W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530199015W00】

4.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电影管理条例》

5.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电影管理条例》

6.监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2)《电影管理条例》

7.实施机关:各县市行政审批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

13.初审层级: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行政许可条件

(一)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

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

3.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

4.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5.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

6.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1.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

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

3.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多数股权,但不得超过75%;

4.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建设、改造及经营电影院;

5.合资、合作期限不超过30年;

6.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社会组织法人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4.许可证件名称:云南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5.改革方式:

6.具体改革举措

即时办理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1)依法及时受理投诉举报;

(2)将行政许可实施及事中事后监管情况纳入小范围、有重点工作专项检查;

(3)通过工作服务平台实施动态管理;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1)行政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公司)章程;

(4)法人(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经营产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7)固定电影放映场所的建筑平面图;

(8)各影厅标名排号、座号的座位图;

(9)电影放映设备、设施明细单。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第二十四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具有与所从事的电影放映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从事电影院等固定放映场所电影放映活动。”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5)送达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正告知书》;

(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

7.是否需要鉴定: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即时办理

2.法定审批时限:3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4.承诺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普通许可

2.审批结果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本影城内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营业执照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3.年检周期: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

6.年检是否收费: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

4.年报周期:

十四、监管主体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十五、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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