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武定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武政办发〔2023〕22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县教育体育局等12家县级部门与11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武定县县级行政职权赋权事项移交备忘录》,现将武定县2023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县教育体育局赋权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县自然资源局赋权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5项;县应急局赋权行政给付事项1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22项;县交通运输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7项;县林草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33项;县民政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6项;县农业农村局赋权行政许可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项、行政处罚事项27项,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草局赋权行政处罚4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9项;县水务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6项;县文化和旅游局赋权行政处罚事项9项(狮山镇3项),县消防救援大队赋权行政处罚事项8项。
具体赋权事项详见附件《武定县2023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赋权事项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级赋权部门不再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武定县2023年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
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