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文件的通知》和《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加快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武定县气象局实施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附件:1.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3.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云南省武定县气象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