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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武林证字(2015)第2901004360号林权证作废的公告

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作者:张正喜   来源:林草局    点击:[]

狮山镇九厂村委会王铭厂二组村民王廷辉于2011年11月8日和云南省昆明市人张兆华签订了三岔水库区域的山场转让协议。2015年4月12日张兆华向林草部门申请林权流转。2015年5月20日获得了武林证字【2015】第2901004360号林权证。

经核查,张兆华在办理林权流转手续过程中,没有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部分村民签字不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和《云南省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的规定,违法进行林地权属登记。

根据《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公告作废武林证字【2015】第2901004360号林权证,该登记事项无效。该公告事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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