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武定县关于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非地产项目交易产权分套转移登记事宜的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30日   作者: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为化解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非地产项目交易产权分套转移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购房户取得合法产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经武定县人民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对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非地产项目交易产权分套转移给予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原则

对2022年5月25日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国有建设用地上建成且符合规划、无违建的房屋,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按照二手房交易办理产权分套转移登记:

(一)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的,由权利人委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等级达到A级或B级的,可认定该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二)由权利人委托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可的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整改指导,并根据符合实际情况的消防安全要求提出技术方案进行整改,并出具工程消防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三)涉及村集体返还安置地的项目,除本组居民使用外,需办理产权分套转移的,由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土地价值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补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国有划拨转为出让。

(四)建设单位和购房人按税法缴清相关税费。

二、受理期限

产权登记受理期限为一年,自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料清单

(一)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土地使用证。

3.规划许可证。

4.竣工验收备案表。

5.房屋安全性鉴定或者质检报告。

6.法人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7.经公证机构公证过的委托书(发生委托则提供,不发生则不提供)。

8.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发生委托则提供,不发生则不提供)。

9.测绘报告。

10.消防安全检测评估报告。

11.建设单位和购房人按税法缴清相关税费的凭证。

12.武定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非地产项目交易产权分套转移登记联审联签表(联审联签表需住建、消防、自然资源部门签字、盖章)。

(二)分套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首次登记的不动产权证。

3.二手房房屋签证书(住建部门交易中心)。

4.二手房交易完税凭证(税务部门)。

5.双方身份证明材料。

6.建设单位和购房人按税法缴清相关税费的凭证(首次登记未提供过的)。

7.测绘报告。

8.房屋安全性鉴定或者质检报告(首次登记未提供过的)。

9.消防安全检测评估报告(首次登记未提供过的)。

10.涉及村集体返还安置地的项目,需办理产权分套转移的,属于本组居民的:提供户口册复印件及提供属于本组居民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村民小组长签字、村委会(社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村委会(社区)公章、乡(镇)政府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不属于本组居民的:提供补缴土地出让金的票据及土地使用权性质由国有划拨转为出让的相关批复。

11.武定县县城建成区范围内非地产项目交易产权分套转移登记联审联签表(联审联签表需住建、消防、自然资源部门签字、盖章)。

上一条:2023年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南省楚雄州万名中医(民族医)药种植 能手第二批培训补贴资金情况公示
下一条:云南省电子证照发证清单(武定县,共163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