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内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文件,现将申报就业帮扶车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以下条件需同时满足)
1. 在乡镇、农村从事初级产品加工生产的企业,并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2. 吸纳5名以上(含5名)脱贫劳动力(年龄要求:女不超过55周岁、男不超过60周岁)就业,与其签订1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3. 所吸纳的脱贫劳动力工作时间1个月以上且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武定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
4.为吸纳就业或委托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或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补贴标准
经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后,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就业1个月以上,按照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
三、申报材料
1. 《就业帮扶车间申请认定表》;
2.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照片3张;
3.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如属利用闲置土地等原因确实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可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有关证明;
5. 与脱贫劳动力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单位发放工资证明材料;
6. 《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花名册》;
7. 吸纳的脱贫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
四、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30日前。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办理地点: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静云街6号,联系方式:0878-8835996。
咨询地点:各乡(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