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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民政局关于“5·20”办理结婚登记的通告

日期:2023年05月18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民政局    点击:[]

广大准新人朋友们:

近年来“5·20”因其谐音“我爱你”备受准新人们青睐,今年 “5·20”正逢周六休息,为体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宗旨,满足广大准新人朋友对爱情美好寓意的追求,武定县民政局决定2023年5月20日正常上班,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准新人朋友对结婚登记的需求,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办理地点

武定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47、48号婚姻登记窗口

三、办理方式

现场取号排队办理

四、所需材料

(一)初婚: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双人红底照片3张(2寸)。

(二)再婚(复婚):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原件,丧偶需出示“死亡证明”原件,双人红底照片3张(2寸)。

(三) 现役军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证件遗失或过期未办理的需出示部队证明),由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双人红底照片3张(2寸)。

(四)补领结婚证: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损毁需更换的原结婚证、遗失需加盖档案章的结婚档案复印件、无档案需原登记机关出示相关档案遗失证明原件、双人红底照片3张(2寸)。

特别注意: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簿内的户口卡原件、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五、办理须知

1、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所需证件材料必须齐备。

2、妇幼保健院免费婚检已搬至政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旁。

六、温馨提示

幸福婚姻需要夫妻二人相互扶持、共同经营,与登记日期无关,只要感情好,每天都是好日子,请大家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非必要不扎堆在一些特殊日期进行婚姻登记,做文明理性的新时代青年和文明婚俗的践行者。感谢您对婚姻登记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武定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8日

婚姻登记咨询电话:0878-871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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