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需要使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管护站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辽望台西侧);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站建设项目森林资源调查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015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华山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万松山国有林场;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用地单位狮子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7。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