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镇2021年沪滇扶贫协作巩固拓展脱贫综合屠宰及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狮山镇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狮山镇2021年沪滇扶贫协作巩固拓展脱贫综合屠宰及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生产车间、管理用房、附属用房、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厂房及冷链配套设施等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狮高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狮山镇2021年沪滇扶贫协作巩固拓展脱贫综合屠宰及冷链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471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和桉树,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武定县狮山镇狮高村委会沙朗村民小组集体;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用地单位武定县狮山镇人民政府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