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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武定县2022年火把节活动的通告

日期:2022年07月2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打造彰显罗婺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节庆活动品牌,营造各族人民同乐、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增辉添彩,展示各族人民团结、文明、进步的良好形象,推动武定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举办武定县2022年火把节活动。活动期间设县城区火把节主会场活动点和各乡镇分会场活动点,并在2022年7月22日火把节当天举行系列活动。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全县各族人民群众欢度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火把节期间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所有参加火把节系列活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管理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凡活动前7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旅居史者、与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往返人员密切接触者、健康码呈红码或黄码者一律不得参加活动;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体温高于37.3℃)并伴有呼吸道相关症状者不能参加活动。各乡镇原则上以村(社区)为单位,大节小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分片区开展活动。

二、火把节期间,各商铺和路边摊(点)禁售“飞雪”、“彩带”、摩斯、孔明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同时,祭火大典、火把祈福、篝火跌脚活动期间,活动区域内禁止升降无人机、放孔明灯、喷洒“飞雪”“彩带”和摩斯等易燃易爆物品等可能影响安全的行为。

三、活动期间,部分县城区将实行交通管制,请广大群众合理规划出行,积极支持做好相关配合,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中共武定县委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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