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高玲等3个当事人的申请事项分别举行3场土地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6月24日下午14:30至17:50时(具体时间场次安排附后)
二、听证地点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具体事项附后)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2年6月24日下午16:30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3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2年6月24日16: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每个案件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听证会联系电话:0878-6034909。
特此公告。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