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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日期:2022年05月1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武定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武定县统计局

2022年5月10日

2018年9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县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汇集了14.0889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41981.42公顷(62.98万亩)。其中,水田9557.07公顷(14.34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2.77%;水浇地365.80公顷(0.55万亩),占0.87%;旱地32058.55公顷(48.09万亩),占76.36%。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637.43公顷(3.96万亩),占全县耕地的6.28%;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304.54公顷((6.46万亩),占10.2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9150.84公顷(28.73万亩),占45.6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1037.64公顷(16.56万亩),占26.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4850.97公顷(7.28万亩),占11.56%。

(二)园地8346.31公顷(12.52万亩)。其中,果园7708.39公顷(11.56万亩),占92.36%;茶园7.1公顷(0.01万亩),占0.08%;其他园地630.82公顷(0.95万亩),占7.56%;全县无橡胶园地。

(三)林地207698.79公顷(311.55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78411.34公顷(267.62万亩),占85.90%;竹林地49.28公顷(0.07万亩),占0.02%;灌木林地28475.61公顷(42.71万亩),占13.71%;其他林地762.56公顷(1.15万亩),占0.37%。

(四)草地8816.04公顷(13.22万亩)。其中,其他草地8816.04公顷(13.22万亩),占100.00%;全县没有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2个草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五)湿地448.70公顷(0.67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1个二级地类。内陆滩涂448.70公顷(0.67万亩),占100.00%;全县没有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沿海滩涂、沼泽地等6个湿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06.74公顷(11.71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794.99公顷(1.20万亩),占10.18%;村庄用地6121.89公顷(9.18万亩),占78.42%;采矿用地860.48公顷(1.29万亩),占11.0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9.38公顷(0.04万亩),占0.38%,全县无城市用地。

(七)交通运输用地3606.17公顷(5.41万亩)。其中,公路用地1190.65公顷(1.79万亩),占33.02%;农村道路2414.58公顷(3.62万亩),占66.96%;管道运输用地0.09公顷(1.35亩),占0.01%;港口码头用地0.85公顷(12.75亩),占0.01%,全县没有铁路用地、机场用地、轨道交通用地等3个二级地类的分布。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908.84公顷(4.36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440.02公顷(2.16万亩),占49.51%;水库水面843.26公顷(1.26万亩),占28.99%;坑塘水面393.07公顷(0.59万亩),占13.51%;沟渠104.09公顷(0.16万亩),占3.58%;水工建筑用地128.40公顷(0.19万亩),占4.41%。全县没有湖泊水面、冰川及永久积雪2个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二级地类的分布。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准确分析原因,深入揭示发展变化趋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坚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底线思维,压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坚持问题导向,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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