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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通告

日期:2022年04月21日   作者:凤自军   来源:林草局    点击:[]

兰花等野生植物是我县宝贵的自然资源。2021年8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15号),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名录更新后,云南分布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新增418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29种、二级保护植物389种。增长数量最多的是兰科植物,含8属211种。名录中明确将兰科中兰属和兜兰属所有种(兔耳兰未列入名录)列为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植物。

为严厉打击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维护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保护的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是指辖区(林区)内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二、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入山非法采集、采挖、移植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其范围包含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

三、未经县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非法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

四、凡擅自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一经查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阻碍、拒绝或以暴力抗拒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电话:

武定县林草局: 凤自军0878-8712816 13987886026

狮山镇林草中心:李永彬0878-8711539 13118782807

高桥镇林草中心:韩伟0878-8830042 13638785779

猫街镇林草中心:钟志成0878-8860008 13578402965

白路镇林草中心:张树明0878-8831007 13578456087

插甸镇林草中心:李自元0878-8833196 13987898747

发窝乡林草中心:王邦文0878-8861000 13987865518

田心乡林草中心:周忠辉0878-8864222 15198942633

万德镇林草中心:拥建忠0878-8862108 15987232530

己衣镇林草中心:普建春0878-8863015 15096428689

环州乡林草中心:张 涛0878-8866119 15398784211

东坡乡林草中心:胡益君0878-8865022 1838783897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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