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楚审改办发〔2019〕3号)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决定取消3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省人民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2项行政许可事项。
县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承接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十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县各相关部门须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公布涉及本部门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并于本决定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许可调整工作落实情况报县政府审改办(县政务服务局)备案。
附件:1.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3项)
2.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决定承接省人民政府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共2项)
武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