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位于武定县高桥镇高桥村委会中所村证号为武集用(2001)字第G-A4—50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将证号为武集用(2001)字第G-A4—50土地使用证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5日前向武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反映。
特此公告。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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