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部署,以及《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全面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乡镇公办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稳妥有序做好猫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清理规范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
猫街镇养老服务中心,举办单位为猫街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12月登记设立,法人性质为事业单位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宗旨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以供养对象为中心,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不断提高供养对象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业务范围,为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特困人员、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及其他供养服务。
二、清理规范方式
按照《全省全面清理规范登记设立事业单位工作方案》《武定县乡镇公办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撤并实施方案》明确事项,
猫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或者猫街镇养老服务中心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按民政部门指导意见登记为相应法人。
三、清理规范程序
(一)组织开展清算。猫街镇人民政府成立清算组织,对猫街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清算,形成清算报告。
(二)申请登记法人。按照县民政局指导意见,狮山镇、高桥镇、猫街镇、插甸镇、环州乡、发窝乡、万德镇7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申请登记为相应法人。明确已撤并的白路镇、东坡乡、田心乡、己衣镇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不用申请成立相应法人。
(三)注销登记公告。猫街镇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四)申请注销登记。猫街镇人民政府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委编办)提交注销所需材料,注销事业单位法人。
(五)上交证书印章。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后,猫街镇人民政府将猫街镇养老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相关注销上传材料上交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县委编办),印章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注销。
(六)债权债务承接。明确已撤并的白路镇、东坡乡、田心乡、己衣镇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做好债权债务承接移交等工作。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压实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清理规范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指导下开展清理规范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乡镇长牵头抓总,社会事务办、党群服务中心、 猫街 镇养老服务中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工作有人抓见成效。
(二)坚持稳妥有序。清理规范工作要审慎稳妥有序,要把政策讲清,消除养老服务中心供养人员、管理人员的思想顾虑。要理顺前后、左右关系,不能因为清理规范工作,影响养老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转,供养人员、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
(三)切实严明纪律。养老服务中心清理规范工作,涉及广大供养对象、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各方关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要严肃财经纪律,不得因为清理规范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要严肃人事纪律,对清理规范工作不议论、不评判。要严防网络舆情,讲清政策,引导各供养对象、管理人员合理、理性表达诉求。
猫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