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应急听公告〔2025〕1号
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武定嘉谊影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事项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15:00。
二、听证地点
武定县应急管理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云南武定狮山嘉谊影业有限公司“4.10”事故案行政处罚。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10月28日17:30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2至4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5年10月28日1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武定县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每个案件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听证会联系电话:0878—8712110。
特此公告。
武定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