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狮子山温泉旅游度假小镇一期B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武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初审,项目符合《武定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5)》要求。根据楚雄州实施“阳光规划”的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审查前公示,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公示组织单位电话或书面反映。
项目名称:武定狮子山温泉旅游度假小镇
项目地点:武定县狮山镇喜鹊窝村北侧
用地性质:商业服务设施用地(B)
申报类别: 规划设计审查
建设单位:鼎润(武定)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城乡规划编制乙级
公示类别: 审查前公示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8日至2021年01月03日
公示组织单位: 武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78-6034905
项目简介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用地位于武定县城东南部,狮山镇喜鹊窝村北侧,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58641.63m2(约40.30亩)。鼎润(武定)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武定狮子山温泉旅游度假小镇一期B区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
序号 | 规划用地 | 单位 | 数 值 |
一 | 规划净用地面积 | m2 | 58641.63 |
二 | 总建筑面积 | m2 | 62920.55 |
三 | 建筑占地面积 | m2 | 18428.51 |
四 | 绿地面积 | m2 | 18928.20 |
五 | 容积率 |
| 0.81 |
六 | 建筑密度 | % | 31.43% |
七 | 绿地率 | % | 32.28% |
八 | 机动车停车泊位 | 个 | 476 |
九 | 非机动车位 | m2 | 427.82 |
规划设计审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意见的通知》(楚政通〔2003〕70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州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楚政通〔2006〕33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通〔2009〕33号)、《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武定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6-2025年)》。
附图:区域位置图、总平面规划图、经济技术指标表、项目鸟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