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尾矿库闭库销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应急〔2021〕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05号)要求,武定县昌隆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已按照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批准的《回采闭库安全设施设计》完成亚博钛选厂回采闭库工程建设,经县级相关部门和狮山镇现场核查,该尾矿库满足闭库相关标准和要求,特决定对武定县昌隆钛业有限责任公司亚博钛选厂尾矿库予以闭库。
闭库后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各相关部门及时注销有关证照。尾矿库所在的狮山镇要按照属地原则开展尾矿库闭库后的安全监管,县自然资源局要严厉打击尾矿库闭库后私自回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