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灵净公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狮山镇狮山村民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狮山灵净公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公共道路、墓穴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狮山村民委员会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狮山灵净公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1.174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主要树种为华山松和云南松,活立木蓄积为50.8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武定县狮山镇狮山村民委员会集体;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用地单位狮山镇狮山村民委员会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