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正文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的公告

日期:2021年11月30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办函[2021]1283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云自然资修复[2021]645号)的通知要求,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以下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主体为武定县人民政府,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三十日,如有异议,请到武定县自然资源部门反映,具体图斑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武定县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一览表

上一条:武定县环州乡五谷箐村委会大湾村通村通户路工程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下一条: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