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20〕6号要求,经对被征地农民申请参保补助情况进行审核,现将符合享受参保补助的被征地农民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武定县高桥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78—8830688
高桥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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