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审核,武定汇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符合国家及本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决定准予武定汇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有效期自公示结束之日起。
以上拟认定结果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2021年6月8日-2021年6月15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社会类审批股反映。地址: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社会类审批股,联系电话:0878-8713511 邮编编码:651600举报电话:0878—8837377(局办公室)
武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