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有关通知要求,产生楚雄州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楚雄州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6日至20日。
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如对拟推荐人选(组织)有异议,请向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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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