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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工伤认定公示(2021年)第1号

日期:2021年02月22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张明科等11名受伤职工的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张明科,男,50岁,武定县帝景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水电维修工。2020年12月3日19:15左右,帝景大酒店维修工张明科和同事到地下停车场检修更换灯泡过程中,不慎从3.5米高的人字梯上跌落摔伤,同事把他扶起来,看到他脸部和腿部有明显擦伤,随即把他扶到消防室休息,21:20左右,他感觉左手、右肩、面部和左小腿疼痛厉害,便打电话告知负责人,随后,负责人赶来将他送至武定县人民医院检查并办理了住院手续。被诊断为:1.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2.右锁骨近端骨折;3.头面部、左小腿、左前臂软组织挫擦伤。拟认定为工伤。

2、叶羽羽,男,29岁,云南富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派驻富民县大营工业园区鼎骏塑业厂的普工。2020年12月26日12:10左右,叶羽羽在鼎骏塑业厂生产车间内操作钢模换板过程中,钢模不慎滑落,叶羽羽躲避不及,被钢模砸伤右足,工友见状后,急忙打电话报告厂区负责人,随即,被送至富民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右足第2、3、4跖骨远端骨折;2.右足背皮肤、软组织挫裂伤。拟认定为工伤。

3、闫艳,女,41岁,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规划设计室工作人员。2020年12月17日晚,武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篮球赛男女队与县地税局男女队在地税局篮球场练球,20:24左右,闫艳在上篮过程中因速度较快,不慎摔倒在地致其左膝受伤,伤处疼痛使其无法起身,队友们急忙将她抬到场外休息片刻后护送其回家,第二天早上,闫艳发现其左脚无法站立行走,家人便将她送到武定吉慈堂正骨医院就医。被诊断为:1.左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2.左膝关节软组织损伤;3.左膝关节积液。拟认定为工伤。

4、杨志华,男,48岁,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工。2020年12月21日15:00左右,杨志华和工友在5号炉前面空地整理零散堆放的工字钢时,不慎被垮落下来的工字钢砸中左足背,随后,被同事送往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左足第2、3跖骨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5、白兴海,男,41岁,武定益成矿业有限公司,打渣工。2020年12月28日8:30左右,白兴海在打渣车间启动皮带运输机时,右手前臂、右上臂不慎被运输机挡板撕裂并擦伤,随后,被公司驾驶员送至武定中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右上臂下段内侧如组织撕裂伤;2.右前臂中下段及手背软组织挫擦伤。拟认定为工伤。

6、刘娟,女,33岁,武定一乘驾驶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综合业务部工作人员。2020年12月31日11:20左右,刘娟抱着整理好的学员档案从三楼办公室出来准备去送审,当走到三楼梯台时不慎滑倒,颌面部磕碰在铁栏杆上,造成颌面部撕裂并瘀青,同事听到声响后,急忙从室内出来,将她扶起来,看到她颌面部的伤口在流血,便急忙开车将她送往武定中医院救治。被诊断为:颌面部外伤。拟认定为工伤。

7、盛桂明,男,55岁,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2020年12月21日晚,武定县“小康杯”篮球运动会在县体育馆开幕,22:00左右,开幕式结束后进行首场比赛,由县人社局男队对战县农业农村局男队,人社局男队队员盛桂明在第二节比赛过程中,运球投篮时与对方球员发生碰撞,盛桂明当场手捂左胸蹲在地上,队长跑到面前问他怎么了,盛桂明说被对方球员撞到左胸部,感觉很痛。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继续参加比赛,直至整场比赛结束。12月22日夜间,盛桂明感觉胸部疼痛加剧,服药后疼痛没有缓解,于24日到武定县人民医院作CT检查,才发现左侧第8 肋骨骨折。被诊断为:左侧肋骨骨折。拟认定为工伤。

8、李宗晶,女,37岁,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师。2020年12月27日17:00左右,武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加“小康杯”篮球运动会女子篮球队队员李宗晶,在与县民族中学女队的比赛中,起跳抢球时与对方球员发生碰撞致跌落,尾骶部剧烈疼痛,当即无法活动,被场外的县人民医院医护人员搀扶至场边休息,其仍觉骶尾部疼痛难忍,随后由救护车送到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组织挫伤。拟认定为工伤。

9、普宗桂,男,41岁,云南富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派驻富民县大营工业园区鼎骏塑业厂的普工。2021年1月19日11:15左右,普宗桂在位于富民县大营工业园区内的昆明鼎骏塑业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上班时,在用行吊吊装钢模换板过程中,不慎被钢模夹伤左手食指,在场的工友石正达急忙打电话报告厂区负责人,随后,公司派车将他送至富民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1.左手食指夹挤压伤;2.远节指骨远端小片状骨折;3.食指远节皮肤裂伤。拟认定为工伤。

10、吴祥,男,42岁,武定公路分局,公路养护工。2021年1月8日20:20左右,武定公路分局职工吴祥,在参加楚雄公路局第五届职工运动会羽毛球比赛中不慎崴伤右脚,无法继续比赛,由同事送回酒店休息,第二天,吴祥感觉右脚疼痛不止,单位随即派驾驶员把他送到楚雄州中医医院检查,因当天医院的核磁共振检查没有排到他,第三天,即1月10日下午,驾驶员又送他到医院做检查,才发现他右脚跟腱和踝关节受伤严重,随即办理了住院手续。被诊断为:1.右侧跟腱断裂,2.右侧踝关节骰骨骨挫伤。拟认定为工伤。

11、老光明,男,53岁,武定永丰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工。2021年1月7日22:00左右,老光明和另外两名工友在禄金工业园区(新厂)检修炉子,因炉膛内要重新翻砌耐火砖,需要将炉膛内底部残留的氧化铁用氧气加热去除,老光明在用氧气吹铁的过程中,氧化铁突然爆炸,高温铁水喷溅起来,老光明急忙转身躲避,致使其后背多处被烧伤,同事急忙进行扑救,同时报告厂负责人,随后,厂负责人开车将其送至武定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全身多处深二度至三度烧伤29%。拟认定为工伤。

 

以上拟认定结果,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有异议,可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反映。

通信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股(301室)

邮编编码:6516000

举报电话:0878—8712572(局办公室)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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