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置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推进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我县根据省州有关要求,制定了《武定县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处置工作。
一是及时清理收回20份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逐一上报注销审核。县级于9月10日公告注销9份野生动物养殖许可证。
二是移交10户给农业农村局管理。
三是对3户进行了处置。其中:放归自然环州20头;综合利用豪猪181头;无害化处置(深埋)豪猪248头(含综合利用豪猪181头);无害化处置(深埋)王锦蛇2000条(2000公斤),眼镜蛇3000条(3000公斤)。兑付处置补偿费83.04万元。
武定县在养野生动物补偿处置工作已通过省、州检查验收。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