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室,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党组(工委、党委),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党组(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 60 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字〔2018)36号)通知精神,县委普法办组织县级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统一格式编制了普法责任清单,并进行了公告。
由于全县党政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改革,部分县级国家机关的职责职能有所调整,县委普法办结合各单位职责职能对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修订。现将《武定县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予以公告。
中共武定县委普法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