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高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民政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高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综合服务楼和保障用房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高桥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高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476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树种为板栗,所征收林地内无活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高桥镇勒外村委会勒外三组集体所有,由个人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高桥镇勒外村委会勒外三组集体,用地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