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永厂河水电站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永厂河水电站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县永厂河水电站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发电厂房、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发窝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县永厂河水电站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0.326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和栎类,所征收林地内需采伐活立木蓄积8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发窝乡分多村委会鲁祖节村民小组、上永厂村民小组、下永厂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个人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发窝乡分多村委会鲁祖节村民小组、上永厂村民小组、下永厂村民小组集体,用地单位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3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