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锦禾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锦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武定锦禾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牛舍、办公楼、加工车间等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狮山镇九厂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锦禾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3.9945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7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武定县狮山镇九厂村委会雷刚村民小组;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用地单位武定锦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