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省州驻武各单位:
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及《武定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办法(试行)》的规定,对照信用乡镇评选要求,经前期逐级申报、筛选、审核,拟授予武定县狮山镇、高桥镇2个乡镇为2019年度信用镇。
公示期自即日起7个工作日,即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凡对上述2个拟授予信用镇名单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武定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878—8715396,人民银行武定县支行金融管理部)。
武定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武定县人民政府代章)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