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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年11月06日   作者: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4日,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县残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8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县残联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存在的14个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云南省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武定县委巡察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一)压实领导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残联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自巡察问题反馈以来,共召开全县残联工作会议1次,党组会议2次,理事会2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研究安排会议1次,专题部署安排、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抓实责任分解。根据县委第四巡察组的整改意见,对标三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逐一分析梳理,精心制定了《中共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梳理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做到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细化的43条措施已全部得到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从严从实抓整改,坚决整改落实巡察反馈的问题

(一)党的领导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抓政治理论学习不严不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县残联党组对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理解有偏差,认为未设立党委党组的党组织无需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16年至今,未按照县委办出台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定期开展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教育针对性不强,时代性体现不充分,推动党员干部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促落实效果不理想。如:部分党员至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表述不清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县残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活动,带动党员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悟透、领会准、运用好。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三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过程中,县残联党组讲授专题党课2次,举办读书班2期,开展警示教育1场,参观革命遗址1次,开展志愿活动1次,撰写调研论文2篇。

2.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有差距,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视不够。此项工作2018年就开展,但2019年3月20日才成立县残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3月之前县残联党组对本单位、本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未开展过分析排查和研究工作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州、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精神。严格按照《武定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武定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督导组督导楚雄州反馈意见武定县整改方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督导楚雄州反馈意见清单整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精神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加强县残联党组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县残联召开专题理事会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次、组织开展1次党支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党日活动。三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活动,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干部和帮扶挂包村群众,广泛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宣传信息、制作宣传标语,认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全员培训、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等系列活动,有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与黑恶势力犯罪作斗争的自觉性,切实提升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能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县残联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斗争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认识不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职责不明,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17、2018年未按照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向县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办公区域墙体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内容单调,未充分发挥好“道德讲堂”作用,核心价值观教育、家庭家教传统美德教育、文明礼仪等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细则》、《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调整充实县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专题理事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2次。三是进一步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防线。认真传达学习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部署,确保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真排查风险点,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知识纳入县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向县委书面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强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和云岭先锋APP等,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

4.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全县残疾人工作有差距。康复训练器材(按摩椅、跑步机等)和康复设施配备不足,现有康复设施只是在县残联机关和狮山镇的中马、南街、香水、旧城四个社区配备,不能惠及偏远山区残疾群众,服务工作与残疾群众的康复需求有差距;深入基层指导工作不够,未能充分调动基层残联专干特别是村委会(社区)残疾人联络员的作用,导致一些惠残、助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残疾群众知晓率低。如:因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残疾群众对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免费领取助听器等惠残、助残政策缺乏了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结合“学、听、跟”、“转、走、改”和“三带三贴”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做好残疾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全面宣传惠残扶残政策,着力提高残疾群众知晓率。二是积极向省州残联争取项目资金,逐步完善康复设施和康复训练器材,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三是加大基层残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县残联联系基层、指导工作的作用,积极调动基层残联专干特别是村委会(社区)残疾人联络员(专职委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提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快武定县残疾人托养中心项目建设。目前,工程建设已进入尾声,有望11月底投入运行。

(二)党的建设方面

5.基层党建创新提质落实有差距,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概念混淆,2018年1月25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只有支委班子成员参加,且无其他党员开展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内容的记录;组织生活不健全,“党员政治生日”制度落实不到位。党支部2018年度“党员政治生日”相关活动未能针对每位党员入党日期开展,2019年“党员政治生日”活动至今还未开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目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巩固党支部规范化达标成果。二是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严格按要求高质量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员政治生日”和“党费日”制度,每月举行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半年讲授1次专题党课、组织1次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把每月1日作为党费收缴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四是创新党建工作方法,丰富学习内容,在坚持传统组织生活形式的同时,进一步丰富组织生活,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开展网上学习活动,确保党建工作扎实有效。

6.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发言材料没有对意识形态、扫黑除恶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提纲相互批评“蜻蜓点水”,“辣味”不足,批评多为“深入基层指导不够、相互沟通不够”等共性问题语言,好人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党建材料存在照抄照搬情况,《武定县残联党支部开展“党员评星”活动的实施方案》出现“为服务彭泽经济”字样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组织开展科级领导班子和科级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将意识形态、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内容的对照检查列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批评要“直指要害”、“一针见血”,避免“蜻蜓点水”、好人主义。二是扎实开展党建工作,结合县残联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避免照抄照搬,注重党支部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台账分类建立,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

7.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学习型党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全体党员未按照《武定县残联党支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激励机制》规定制定个人年度学习计划,大部分党员学习仅满足于参加党支部和职工例会学习,未开展个人自学,且学习记录和工作记录混记。党支部对《考核机制》落实情况未开展监督检查,导致党员学习走过场,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政治文化建设加强年”实施方案,落实好党组织的“四性”(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求,党员的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16字”标准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四条”要求。二是制定《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党支部2019年下半年集中学习计划》,采取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学习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规范学习台账,强化学习效果,适时开展读书笔记检查和学习心得交流,确保党员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8.重点岗位人员使用不合规。自2013年以来,县残联会计岗位一直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承担,且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时间于2016年9月30日到期,现在续签用工合同以其母亲名义签订,重点岗位人员使用不合规,财务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按程序完善相关人员的聘用手续。解聘违规使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重新拟聘合同制用工人员。二是合理调整分工,确保重点岗位人员人岗相符。积极与县委编办协调,争取选调1名专业财务人员,彻底解决县残联会计长期由公益性岗位兼任的问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9.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执行不到位。今年以来,县残联党组班子未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四项谈话”,该项工作1至6月未按要求报送月报;在“两个责任”专题约谈中,个别班子成员“老好人”思想突出,对被谈话人指出问题时先表扬、再批评,且表扬的话语多于指出的问题,对被谈话人提出的要求出现“作为老领导,你群众基础好,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你要多为理事会提出宝贵意见”的语言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党组坚持每个季度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及时传达上级的典型案例通报、深刻剖析近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吸取和反思违纪案件的教训,使党员干部心存敬畏,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二是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清单》压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督方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三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规范廉政提醒谈话、“两个制度”约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正确运用谈话形式,谈话只谈问题,不谈成绩,真正发挥“红脸出汗”作用。各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股室人员的教育管理,做到警钟长鸣。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10.抓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存在差距,数据审核把关不严不实,贫困残疾群众信息登记存在错误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作风建设。结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强化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激励新担当新作为。二是严把数据信息审核关。相关表册、数据、信息实行分层审核,层层把关。进一步强化责任倒逼,实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11.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力不强。残联党组对干部职工工作纪律要求不严,单位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执行不力,部分职工还在坚持,部分职工已不再执行。在实行办公室记录出勤制度的过程中,出勤记录随意性大,单位干部职工差旅费报销日程与出勤记录不符,出勤登记为在单位上班的日子却出现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突出。如:2018年度,县残联共有10名干部出现职工报销差旅费日期与单位出勤记录不符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修订完善《武定县残联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杜绝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二是强化日常管理,严管干部队伍。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适时对各股室的考勤及作风纪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完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三是严格执行《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武定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通知》(武办字〔2015〕1号)和《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武定县县级机关部分交通费报销标准的通知>》(武办字〔2018〕52号)文件精神,严格报销标准和报销程序。经查,10名干部差旅费报销与出差审批单、相关培训文件吻合,属于出勤统计不规范。县残联安排1名同志负责出勤,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公示,确保规范出勤统计。四是严格履职尽责考核,制发《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确保任务分解到人,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12.违规发放信息奖和行车安全奖。2018年4月30日向残联机关部分干部和乡镇残联专干发放宣传信息奖励性稿酬共1430元;2016年6月17日为两名专职驾驶员发放行车安全奖共1555.7元,违反《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措施:

一是废止《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武定县残疾人事业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残字〔2017〕14号)文件,严格执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州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楚办字〔2016〕69号)和《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兑现单项检查考评奖励资金的通知》(楚办发电〔2017〕35号)文件精神。二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的信息奖和行车安全奖。

13.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不严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有关招投标管理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凡达到规定限额以上的项目,由政务服务管理局、财政局审批后,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采购,按政府规定的采购方式、程序和时间等执行。三是严格审核各类合同。一般采用规范性合同范本,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完善合同签订手续,确保合同法律效力。

14.项目资金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财务人员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残发〔2018〕195号),确保资金用途合规。三是强化项目管理,完善报账要件,确保项目资金台账要素齐全、规范。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驰而不息抓好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工作、加快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下步工作中,县残联将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效益最大化,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严格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一起问效,把管党治党的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坚持领导带头执行制度和纪律,带出一个遵规守纪、团结向上的好班子,带出一支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队伍。

(三)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效深化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深入解决的,按既定整改目标和措施,紧抓不放,持续推进,把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到部门工作发展上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8-8836651;邮政编码:651600;电子邮箱:343970075@qq.com。

中共武定县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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