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东德水电站武定县下普利安置点外部道路建设项目因建设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乌东德水电站武定县下普利安置点外部道路;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公路改扩建、弃土场;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县己衣镇更德村委会大村小组,罗能村委会田坝小组、万纳小组、五曲沟小组、下普利小组、中村小组和平山村委会大平山小组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乌东德水电站武定县下普利安置点外部道路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21.2260公顷,其中:征收林地20.2523公顷、临时占用林地0.973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一般灌木林地、宜林地和其他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和杂灌,共有活立木蓄积23.5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己衣镇更德村委会大村小组,罗能村委会田坝小组、万纳小组、五曲沟小组、下普利小组、中村小组和平山村委会大平山小组集体所有,由集体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用地单位武定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与林权权利人分别签订补偿协议并进行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