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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日期:2019年09月17日   作者:李学富   来源:    点击:[]

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厂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有机肥料厂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新建年产10万有机肥料生产线建设;

四、项目建设地点:武定狮山镇禄金村委会;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为:以《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有机肥料厂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上小班图为准,面积为11.252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地类为乔木林地和一般灌木林地,主要树种为云南松,所征收林地内需采伐活立木蓄积68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武定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10月28日核发的“武林证字(2007)第2901001643号”、“武林证字(2007)第2901001656号”林权证确认,拟使用林地权属属于武定县狮山镇禄金村委会大栗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由唐自忠和王忠明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所使用林地权属属于狮山镇禄金村委会大栗园村民小组集体所有,武定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和协议支付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股反映,电话0878-6034826。



武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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