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证程序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3-06-18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武定县人民政府您好,想要请问一下武定县目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证程序是怎样的,需要哪些认证/申请资料呢?感谢! |
回复人名称 | cx_wdx |
回复部门 | 武定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3-06-19 |
回复内容 |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悉,答复如下: (一)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临时照料人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儿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 (二)查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以及死亡、失踪等情况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 (三)确认。县级民政部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武定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