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到哪个部门开可开具?具体如何办理?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8-08-24 |
性别 | 男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我在昆明工作,配偶在武定县工作,目前我本人向工作单位申请住房补贴。按照《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暂行办法》(云政发〔1999〕154号)及《昆明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办法(暂行)》文件,需提供配偶单位所属地区未享受福利分房及房改房的证明材料。为此,妻子到了武定住建局及国土局两部门进行过咨询,得到的均为“不属于他们所管,不予出具证明”的回复。 请问此证明该到哪个部门开具?具体如何办理?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cx_wdx |
回复部门 | 武定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18-09-12 |
回复内容 |
您好: 根据您咨询的“需开具所属地区未享受福利分房及房改房的证明材料”问题,请您到武定县住建局进行办理,并携带所属名下房屋产权相关资料!谢谢! 武定县住建局 2018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