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关于武定县阿比卡村易地搬迁计划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1-0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您好,尊敬的武定县领导,我于2021年10月份咨询了我们村的搬迁计划,上次的答复是,特派专家现场勘察,感谢你们后面为我们村里的危险地区所做的预防措施,所做的一切,但是现在年轻人慢慢的都出去外面打工,像村子停车场片区后面那些松软的土质层,我们都不敢保证不下雨或者天气晴朗,它就不产生危险,毕竟之前就有过滑坡的例子,虽然安置了预防机器但谁都不敢保证一定就会提前预警,提前的让村民有做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不能每下一次雨,我们就全部让村民上山顶住安置棚。这不是长久的办法。所以请领导多多考虑一下我们这处在危险地区的村子,感谢。
回复人名称 cx_wdx
回复部门 武定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3-01-09
回复内容 吴荣俊先生:
  您好!
    您于2023年01月03日通过县政府办反映的事项,已交我单位答复,收到信访件后高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自然资源所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信访诉求
  反映武定县高桥镇尼嘎古村委会阿比卡村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计划的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调查核实得到如下结果:
  一是政策方面的问题,根据“楚国土资通[2014]96号文件”:《楚雄州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第三条新安置地选址:“(一)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建设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林地。”贵村向高桥自然资源所提供的意向选址,后山银盘此前一直为基本农田,2022年三区三线重新划定才将部分地块调出基本农田范围,但其耕地性质无法改变。二是群众意见无法统一,贵村有66户,据高桥自然资源所统计的数据显示,迄今为止有意向进行搬迁的为52户,根据实施方案第五条资金筹措与管理规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安置所需资金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搬迁避让资金按每户补助5万元安排,其中:州统筹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安排3万元,县级自筹资金中安排2万元。直接补助到户的搬迁避让经费不得低于总额的70%。不足部分由农户自筹。”据了解,部分群众认为补助资金过少,无法认同该资金补助方案。还有部分群众直接表示不愿意进行搬迁。
    三、处理意见
    1、高桥镇人民政府、高桥自然资源所将继续努力促成该隐患点整体搬迁,以保障阿比卡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在搬迁计划达成之前,继续加强紧急避险点的建设;继续加强对隐患点的监测;继续加强对监测员监测知识及安全意识的培训。

                                                高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