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5-05-14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02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首贷时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必须要父母去签字吗,父母在外务工,爷爷奶奶可以吗。以上是我的所有问题,谢谢! |
回复人名称 | cx_wdx |
回复部门 | 武定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5-05-14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民: 您好! 您的来信武定县教育体育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5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首贷时间为7月15日-10月15日。 新生新贷(高三毕业生)申贷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本人签字确认); 2.学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 5.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高三毕业生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据实填写,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签字确认;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无需填写)。 在校大学生首次贷款则把5.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换成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温馨提示:学生证应有学校或院系的公章并注册过)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即可。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原则上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原则上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 武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