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内容页
标题 家庭农场、申请流程、注意事项、要求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4-06-18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你好,请问在农村申请家庭农场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要求。
回复人名称 cx_wdx
回复部门 武定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4-06-26
回复内容 家庭农场、申请流程、注意事项、要求
凡在武定县境内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家庭农场,在自愿的前提下,均按照本办法进行推荐认定。
一、家庭农场申报条件和标准:
(一)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是年龄在18周岁以上、从事农业生产发展的农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有财务收支登记账簿,及时记录财务收支状况,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条件。
(三)常年在农场从业的家庭内人员不少于2人,无常年雇工或常年屋工人数不超过家庭从业人员数;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农业收入占家庭年收入的80%以上。
(四)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流转年限不得低于5年,且从事生产经营的时间在1年以上。
(五)围绕所从事产业,土地来源合法,符合农业等相关规划,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标准化程度较高,品牌意识和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
(六)家庭农场从事畜禽养殖业,需具备固定的场地和厂区围栏、消毒池,畜禽饲养、排污等配套设施齐全,做到达标排放或生态利用。
(七)管理方式先进,土地产出率、经济效益得到明显提升,经营效益比普通经营户高出20%以上,对周边农户具有明显示范带动效应。
(八)适度规模经营:
1.种植业:(1)粮食类种植相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以上;
(2)蔬某、药材、油料、花弃、水果、茶桑、观赏类苗木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30亩以上,其中草毒、葡萄等种植面积8亩以上,食用菌生产设施面积2000㎡以上;
(3)核桃、板桌等干果种植租对集中连片,面积70亩以上;
(4)标准化设施农业生产面积5亩以上;
2.畜牧养殖业:(1)生猪年出栏100头以上或能繁母猪存栏20头以上;羊年出栏100日以上或能繁母羊存栏50只以上;肉牛年存栏20头以上或能繁母牛10头以上;奶牛年存栏20头以上;蛋禽存栏4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7000只以上;特种养殖类年产值达到20万元以上;
(2)水产养殖类养殖水面面积30亩以上,从事特色水产养殖的年产值15万元以上。
二、申报认定程序:
1.申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家庭农场经营者自愿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2.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家庭农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后,加盖当地政府公章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3.县级认定。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对乡镇推荐上报的家庭农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家庭农场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发文统一命名认定为家庭农场并颁发认定书。
4.工商登记。获得县农业农村局批准认定的家庭农场,按照自愿的原则,鼓励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三、申报需提交材料:
1.武定县家庭农场认定申请表(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
2.家庭农场简介;
3.家庭农场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农场主要产品和设备照片(不少于两张);
5.土地承包或流转合同、协议复印件(属承包耕地的提供承包合同或经营权证书复印件,属流转土地的提供流转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6.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类提供);
7.特种养殖许可证(特种养殖类提供);
8.其他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获奖证明、环评合格(证明期)书等。
四、凡被认定的家庭农场,可参与申报评选县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安排农场主和经营管理、生产服务人员参加各级举办的相关培训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优先承担各类农业项目,优先安排各类支农惠农补贴。
                                 
                                                      武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6日